有時候人們在結婚的時候,可能會因為因為某種行為導致婚姻無效,那么怎么會導致婚姻無效呢?關于無效婚姻的司法解釋有哪些呢?關于這個問題,請看下面這篇文章。
1、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幾種?
《婚姻法》第十條對無效婚姻作出了專門規定,婚姻無有四種情形。具體規定如下:
《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橐?。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作了哪些規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作了專門規定 ,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第七條
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ㄒ唬┮灾鼗闉橛缮暾埿婊橐鰺o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ǘ┮晕吹椒ǘɑ辇g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事實上婚姻。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ㄈ┮杂薪菇Y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ㄋ模┮曰榍盎加嗅t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第十三條
婚姻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
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準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作了哪些規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條至第七條對有關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作了專門規定 ,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第二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
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
予準許。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
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第四條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
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制作裁判文書。
第五條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后一年內,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
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
理。
第六條利害關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
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系人為申請人,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
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
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第七條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系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
姻無效案件的,對于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
作出判決后進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關系被宣告無效后,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
應當繼續審理。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有何規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第一款,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作了如下規定: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